
胡小姐2011年大学毕业后,从厦门人才市场网上得知一家企业的招聘信息,蓝冠平台官网注册通过提交简历、去公司面试、复试等一系列环节之后,成功被该公司录用,并且办理了入职手续。
在签订劳动合同时,胡小姐仔细阅读了文件条款,发觉上面有一条是“如果加班,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加班费用”,胡小姐当场问人力资源经理,这一条是什么意思。人资部经理回答说: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,但周六上午要求上班,这半天就算加班,蓝冠平台官网注册到时候会根据规定,支付加班费。胡小姐得到解释后,心里安定许多,便签订了劳动合同,顺利入职。
按照公司规定,每周六的半天班,公司每个月固定支付给她加班费300元。
到2014年,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,蓝冠平台怎么注册?公司并没有打算与胡小姐续签合同,胡小姐觉得每周六上午四个小时的加班时间,并不能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,因此要求公司按照她的工资标准,补偿法定加班费。请问是否合理?
专家意见:
胡小姐要求补偿其他法定加班费的要求是合理的。蓝冠注册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方面,硬性规定加班工资。必须根据员工实际工资情况和加班时间,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依法支付加班费。胡小姐的情况,在劳动合同上规